根据海关总署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只要符合有关要求的宠物将免予30天的隔离检疫,而此前仅有导盲犬、搜救犬等工作犬入境时可免予隔离检疫。
公告指出,携带入境的活动物仅限犬或者猫,并且每人每次限带1只。来自指定国家或地区,“两证”齐全,芯片符合要求,且现场临床检查合格的,可免予隔离检疫。来自非指定国家或地区,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必须提供狂犬病抗体检测报告,才能免予隔离检疫,否则只能从具有隔离检疫设施条件的口岸入境,并在海关监管下接受为期30天的隔离检疫。指定国家或地区包括:新西兰、澳大利亚、斐济、法属波利尼西亚、美国夏威夷、美国关岛、牙买加、冰岛、英国、爱尔兰、列支敦士登、塞浦路斯、葡萄牙、瑞典、瑞士、日本、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澳门。
在公告的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携带入境宠物检疫要求》中说明,目前具备进境宠物隔离检疫设施条件的口岸包括:北京首都机场、北京西站、上海虹桥国际机场、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上海火车站、上海国际客运中心、吴淞口国际邮轮码头、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阿拉山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