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康震:疫情瞒报坚决做到零容忍
信息来源:中国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年7月4日(星期四)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介绍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截至2019年7月3日,全国共发生非洲猪瘟疫情143起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介绍,非洲猪瘟防控,事关生猪产业健康发展,事关人民群众肉食品保障,事关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大局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有效防控处置非洲猪瘟疫情,坚决防止扩散,减少对群众生活的影响。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做好非洲猪瘟等疫病防控,消除漏洞盲点,控制疫情蔓延。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对全面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稳定生猪生产都作出部署。下面,我作个简要介绍。
自2018年8月初我国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农业农村部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连续奋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2019年7月3日,全国共发生非洲猪瘟疫情143起,扑杀生猪116万余头。今年以来,共发生非洲猪瘟疫情44起,除4月份外,其他5个月新发生疫情数均保持在个位数。目前,全国25个省区的疫区已经全部解除封锁。总体看,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势头明显减缓,正常的生猪生产和运销秩序正在逐步恢复。
同时,我国非洲猪瘟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从国际上看,非洲猪瘟防控是全球性难题,已发生疫情的68个国家和地区中,目前只有13个国家曾经实现根除。今年以来,共有18个国家和地区报告发生了5800多起疫情。从国内看,我国是世界第一养猪大国,但兽医工作基础、防疫能力、保障措施等与防控要求还不适应。针对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国务院先后召开多次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先后两次印发明电通知,作出部署。为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构建防控长效机制,打赢非洲猪瘟攻坚战、持久战,此次国办印发的《意见》,提出了“八加强一规范一稳定”的防控工作总要求,是指导防控非洲猪瘟、提升防控能力、稳定生猪生产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这个文件概括起来有三个特点:
第一,立足生猪全产业链防控。《意见》对全面加强生猪生产各环节非洲猪瘟防控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意见》明确的10个方面,涵盖了非洲猪瘟疫情传入、发生、传播的各个风险环节,提出了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和监管要求。
第二,着眼构建防控长效机制。《意见》从多个方面提出了构建防控长效机制的要求。一是提出要加快实施分区防控,降低疫情跨区域传播风险;鼓励创建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提升区域防控能力。二是强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基层机构队伍,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保障动物防疫工作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补齐动物防疫设施设备短板。三是提出要落实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从业者主体责任,加强对关键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三,着力稳定生猪生产发展。《意见》对稳定生猪生产发展提出了“含金量”很高的政策措施,强调要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承担起生猪市场保供稳价的主体责任。要加大对生猪生产的政策支持力度,实行临时性生产救助,加强信贷支持。要加快推动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合理规划、切实保障规模养猪场发展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土地供应。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坚持防疫生产两手抓,标本兼治重治本,着力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稳定生猪生产发展,努力做好猪肉市场保供工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疫情瞒报坚决做到零容忍,扑杀补贴大小猪场一视同仁
就路透社记者:我想问副部长先生一个问题。您刚才说,在中国非洲猪瘟的疫情得到了控制,生猪养殖产业在恢复,但是我们通过自己的调查,通过和中国的农民和专家进行调研,他们给我们的信息显示中国的疫情在不断的增多。我想问的是,政府在控制疫情方面发挥了一些什么样的作用?第二,考虑到疫情的上报机制,这是否也意味着中国政府对地方政府在疫情上报上的政策转变了呢?昨天文件显示中国的一些大猪场会得到补贴,但是我们也发现一些小的猪农、猪户损失惨重,损失非常大,政府会对他们提供什么样的补偿呢?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你提到疫情报告的问题,我可以简单说一下。对疫情报告的要求,疫情报告的机制,我们没有变,如果说有变化,那就是要求更高、更严了,这一点,你可以放心。我们也监测到网上的一些舆情,说我们疫情报告的渠道不通畅,有些人了解到的、看到的或者怀疑的疫情没有得到证实,我们的态度是,对于网上有关舆情信息逐一核查,我们的态度非常明确,在疫情报告或者是在疫情瞒报的问题上,我们坚决做到零容忍。疫情瞒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依规,严惩不贷,这个态度非常明确。同时,对于一些符合实际的举报,不管是不是非洲猪瘟,只要发生了生猪的异常死亡,大家可以举报给我们,对于这些有事实依据、符合实际的举报,我们都认真对待,而且欢迎、鼓励大家向我们举报。有一些传闻实际上是谣言,我们核查之后,与事实不符,对于故意造谣、干扰防控大局的,我们要依法依规采取措施。总之,在这里面对媒体朋友们,我再次强调,欢迎大家发挥监督作用,向我们积极举报有关问题。
另外,你提到关于补贴的问题,国家对于因非洲猪瘟疫情防控而扑杀的生猪给予补贴,不论大猪场、小猪场,也不论猪场的所有制性质,在补贴政策上是一视同仁的,没有任何区别。在补贴操作层面,去年我们补贴结算是一年一次,今年我们进行了改变,缩短了结算的周期,现在是每六个月结算一次,大小猪场一视同仁是没有问题的。
《意见》对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去年8月份以来,有关部门就非洲猪瘟疫情的防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举措,这次出台《意见》主要明确了哪些方面的政策措施?麻烦您简要介绍一下。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 于康震】《意见》共分为10个方面、23条,围绕疫情防控和稳产保供,明确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些是前一阶段防控经验的制度化安排,有些是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新措施。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疫病防控措施方面。《意见》着眼于全产业链监管,要求管控各环节风险,堵塞防控漏洞。在养殖环节,要求养猪场户改善防疫条件,做好防疫工作,明确了禁止直接使用餐厨废弃物喂猪,对因使用餐厨废弃物喂猪引发疫情或造成疫情扩散的,不给予扑杀补助并追究责任。同时,明确了餐厨废弃物全链条管理的原则和要求。在运输环节,要求规范产地检疫,严肃查处违规出证等行为,建立完善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和指定通道运输制度,落实清洗消毒措施,强化查验监管。在屠宰环节,重点是明确要求落实屠宰厂非洲猪瘟自检和驻场官方兽医两项制度。同时,要求加大生猪屠宰厂资格审核清理力度,明确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吊销生猪定点屠宰证。在加工经营环节,重点明确了加工经营主体的检查检测制度,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并开展抽检。此外,《意见》还鼓励建设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加快实施分区防控,强化境外疫情防堵。
稳产保供措施方面。一是强调落实好“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特别指出,对超范围划定禁养区、随意扩大禁养限养范围等问题,要限期整改,不得层层加码禁运限运、设置行政壁垒。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地方财政、银保监机构要加大对生猪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三是要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构建标准化生产体系,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因环境容量等条件限制,确实无法满足猪肉自给率要求的省份,要主动强化产销衔接,提升保供能力。
《意见》对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基层防疫机构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机构,巩固和加强工作队伍;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动物检疫申报点和活畜禽运输指定通道等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及时补齐补强短板;完善强制扑杀和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及时拨付、发放补助资金;确保工作条件和经费,落实动物疫病防控技术人员和官方兽医有关津贴。同时,强调要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防疫主体责任,严肃追责问责。
加快落实扶持生猪恢复发展的政策
【中新社记者】目前中国32个省份发生了非洲猪瘟疫情,生猪生产明显受到影响,并且生猪存栏出现较大幅度下滑。请问,农业农村部下一步将采取何种措施恢复生产?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局长 杨振海】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确实是存在的。受非洲猪瘟疫情和猪周期叠加影响,我国生猪生产持续下滑。据对400个养猪县监测,5月份生猪存栏环比下降4.2%,同比下降22.9%;能繁母猪存栏环比下降4.1%,同比下降23.9%。针对生猪生产持续下滑的形势,农业农村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和稳定生猪生产两手抓、两手硬。5月16日,召开全国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明确要求各地加快稳定和恢复生猪生产。此次国办意见出台后,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切实抓好稳定生猪生产各项重点工作。
一是加快落实扶持生猪恢复发展的政策。政策在我们国家起到了很大作用,我们将联合有关部门,督促各地落实好《意见》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对调出大县的规模猪场开展临时性生产救助。加强信贷担保支持,抓紧落实种猪场和大型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政策。加快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发放进度,尽快将补助资金兑现到养殖场户。进一步完善能繁母猪和育肥猪政策性保险。
二是强化信息引导和技术服务。加强生猪生产定点监测和市场价格调度,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多渠道宣传解读利好预期,鼓励养猪场户补栏增养。我们要针对当前生猪生产中存在的生得少、死得多、长得慢等技术问题,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养殖一线,推广高效实用饲养技术,帮助养殖场解决技术难题。
三是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以养殖场生物安全和粪污资源化利用为重点,继续创建一批高水平的生猪标准化示范场,引导有条件的中小养殖户发展现代家庭牧场。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合理规划、切实保障规模养殖发展用地需求。
四是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督促指导畜牧大县落实好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支持养殖场户完善粪污处理设施条件,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降低生猪养殖成本。指导各地科学划定禁养区,防止超范围划定和随意扩大禁养范围,杜绝“一禁了之”“一关了之”,保持生产有序发展。
五是优化生猪产业布局。督促地方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鼓励和支持生猪自给率低的地区扩大生猪生产,提高生猪生产和供给保障能力。抓好分区防控,加快推进中南区试点,及时发现问题、总结推广经验。支持生猪养殖企业在一定区域内全产业链发展,推动由“运猪”向“运肉”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