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部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推进绿色养猪业发展。一是组织开展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行动。制定发布农业农村部第194号和246号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停止生产、进口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中药类除外);自2020年7月1日起,停止生产含有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中药类除外)的商品饲料;废止相关品种标准,注销相关产品批准文号,指导各地全面推进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工作。
二是实施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制定《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工作方案》,选择部分畜禽养殖场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试点。2020年3月,公布了全国首批81家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达标养殖场名单。
三是促进粪污还田利用。先后制定印发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利用设施建设规范等文件,指导各地按照以地定畜的思路,促进种养协调发展。联合生态环境部印发指导意见,针对粪肥还田利用渠道不畅问题,指导各地深化种养结合发展,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
组织开展种养结合养分平衡管理研究,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向精准化发展。连续两年组织开展畜禽粪污重金属残留检测,累计检测主要畜种的粪污、饲料等样品18000多份,铜锌含量总体明显下降。
推广全量还田利用等种养结合典型案例40个,指导开展种养结合试点,促进生猪粪污就近就地低成本还田利用。
二、关于培育高科技龙头企业,提升我国养殖业抗风险能力和在国际上的地位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提出,要构建现代养殖体系,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
三、关于规范养殖产品全链条的市场管理体系,建立从生猪供应到猪肉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可监控的信息化机制
农业农村部一直高度重视基于信息化的追溯体系建设。2006年发布《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在全国开展生猪的追溯体系建设。通过不断调整完善全国畜禽检疫监管系统,建立“牧运通”平台,做到生猪养殖、运输、屠宰等环节的全程追溯。
四、关于推广“绿色生态养猪新模式”
此次非洲猪瘟疫情,对我国生猪养殖企业生物安全防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些企业及时总结探索出“绿色生态养猪新模式”,对提升生物安全防控水平、实现绿色生态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下一步,将继续推动养殖环节规范合理用药,全面落实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行动计划,持续开展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推进种养结合,推动追溯体系建设,加大对绿色生态养猪模式的推广和对绿色生猪产品的宣传力度,全面推动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