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通知》,明确了监督抽查的重点品种、参数、检查的重点对象、抽查省份、承担单位、产品名称、样品数量,并确定了重点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
重点品种其中包括:畜禽产品(牛肉、羊肉、禽蛋、禽肉),重点品种抽查样品量不低于样品总量的80%。
(二)重点对象: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植养殖大户、屠宰厂(场)。
(三)重点参数:禁止使用的农药及蔬菜、水果等特定农产品中禁用农药,畜禽产品、养殖水产品中禁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产蛋期不得使用兽药、停止使用兽药。
各省抽取样品的地点应至少含有一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每个县抽取样品不超过20个,每个抽样单位同一来源的样品抽取不超过2个,每个抽样单位抽取样品总共不超过6个。
对不合格产品,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将开展执法查处。
附点击查看:《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