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4143号罗良娟代表提出的关于稳定生猪产能降低周期性波动引导生猪产业平稳升级的建议收悉。
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猪肉产品加工企业提升技术水平,丰富产品种类,拓宽猪肉消费场景。
一是持续深入实施“三品”(品种、品质、品牌)专项行动。鼓励和引导包括猪肉制品生产企业在内的食品生产企业积极丰富花色品种,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消费需求。推动猪肉制品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加快智能制造模式应用推广,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增强猪肉制品生产企业品牌意识,支持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并推动品牌国际化发展。
二是支持生猪产业集群建设。2018年以来,累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超过12亿元,统筹建设以生猪为主导产业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6个、农业产业强镇40个。通过项目带动,优化资源要素配置,促进企业升级技术工艺装备,推动猪肉精深加工发展。
三是促进猪肉产品加工技术集成研究。建设生鲜猪肉加工技术集成科研基地1个,聚焦猪肉加工技术工艺和装备研发,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攻关,为猪肉产品精深加工提供技术支持。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实施“三品”专项行动,加大对生猪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农产品深加工典型模式、企业的发掘与推广,进一步促进猪肉精深加工水平提升。
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包括猪肉在内的畜禽肉类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督促各环节生产经营主体依法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义务。
一是加强生猪产品质量监管。持续将生猪产品列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品种。2021年还将“销售药残超标的畜产品及未经检疫和检出瘦肉精的肉类”作为“铁拳行动”案件查办重点,公布典型案例,实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的震慑作用。
二是深入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鼓励大中型肉制品企业按照良好生产规范组织生产,提升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已有2131家企业采用HACCP、ISO22000等先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同时,加大对中小肉制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的扶持和技术服务力度,助力转型升级。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大生猪等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强化食品案件稽查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农业农村部积极协调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持续指导银行和保险业加大对生猪养殖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印发《关于支持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促进生猪稳产保供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一系列金融支持措施。进一步对相关金融机构进行窗口指导,要求做好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信贷支持工作,不得随意对生猪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限贷、抽贷、断贷。
二是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展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和生猪活体抵押。引导国有银行及涉农金融机构发挥金融支持带头示范作用,增加中长期贷款投放,对符合授信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户)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三是强化生猪保险政策。提升生猪保险保额,增加购买价格和饲料成本等部分。2021年,中央财政安排生猪农业保险保费补贴95亿元,较上年增长约17%。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稳定金融支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落实落细金融支持生猪养殖产业发展各项政策,不断提高保险保障水平,推动生猪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四、关于完善生猪期货交易机制和引导评级机构合理客观评价养殖企业
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完善生猪期货交易机制,充分发挥期货市场在价格发现、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引导评级机构不断优化对养殖企业的评级方式,助力生猪产业发展。
一是启动并运行生猪期货。自2021年1月生猪期货上市以来,从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市场培训等方面,促进生猪期货市场平稳运行。目前,生猪期货总体运行平稳,合约交割顺畅有序。
二是完善评级基础制度体系。要求评级机构制定科学的评级方法和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持续加强评级方法体系建设,优化评级生态。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完善生猪期货制度,更好利用期货市场,维持生猪产能稳定和产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要求评级机构优化评级方法,增强评级结果的前瞻性,更好为生猪生产发展服务。
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猪肉为重点,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一是严把原辅材料质量安全关。督促肉制品生产企业制定并实施原辅材料控制制度,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围绕肉制品生产关键环节,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二是提升产业链风险防控水平。支持养殖、加工企业开展全产业链经营,鼓励企业采用“进厂(场)监督”、供应商审核、合同约定等方式,相互监督,压实产业链各环节市场主体责任。
三是要求学校食堂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公开食品原料采购和加工制作信息。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猪肉等食品经营信息,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深入开展猪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建立健全肉类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引导市场增加认证溯源肉类消费,促进肉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