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畜牧业为何要使用饲料添加剂?目前国际国内常用的饲料添加剂有哪些类型?
答:在动物的生长发育过程中,需要能量、蛋白质、氨基酸、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等营养物质。当普通饲料不能满足动物生长需求时,将含有微量元素或其他营养物质的添加剂加入饲料当中,能够促进动物快速生长。不仅如此,添加剂还能够增加饲料的适口性,促进动物发育,治疗动物疾病,降低生产成本等。但如果使用过量或使用违禁添加剂,则会造成动物性食品安全事件。
目前市面上常见的饲料添加剂主要包括营养性和非营养性添加剂两大类。营养性添加剂直接对动物发挥营养作用,包括氨基酸、维生素、矿物质及微量元素类饲料添加剂;非营养性添加剂则是为了保证饲料的质量和品质,包括微生态制剂、酶制剂及中草药制剂等。其中,微生态制剂主要包括活性乳酸菌、酵母菌、双歧杆菌等,它们不但能够抑制或杀灭病原微生物,还可促进机体对营养物质的消化吸收;酶制剂主要包括淀粉酶、脂肪酶、蛋白酶等,它们能够降解营养物质中难以消化吸收的部分;中草药及其提取物主要包括黄芪、金银花、白术等多种中草药及其水提物或发酵制品。此外,国外通常还会使用具有肠道菌群调节功能的添加剂,如有机酸、益生菌及卵黄抗体等。
问:哪些添加剂属于违禁添加剂?它们会给人体健康带来什么危害?
答:除上述常见饲料添加剂外,还存在一类违禁添加剂,主要包括药物性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为保证动物健康,提高食品安全性,我国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列出了禁止在动物饲料及饮水中添加的药物,主要包括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性激素、蛋白同化激素,以及精神药品和抗生素等。
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类添加剂主要有盐酸克仑特罗、沙丁胺醇等,其中盐酸克仑特罗就是公众耳熟能详的瘦肉精。瘦肉精化学性质稳定,动物摄入后会在体内停留较长时间,如果人们长期食用含有瘦肉精的猪肉,会导致瘦肉精在体内蓄积,可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如急性中毒,出现心跳加速,面颈、四肢肌肉颤动,不能站立,头晕和无力等症状。长期食用瘦肉精还可能导致慢性中毒,并诱发染色体畸变。目前,多国已将此类药物列为禁用药物,我国也严禁在畜牧业生产中使用各种β受体兴奋剂类药物。
此外,性激素、蛋白同化激素、精神药品及各种抗生素类添加剂也可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人类的生殖、发育,造成菌群失调、加重感染,引起精神障碍,甚至诱发癌症等。
问:从落实层面上看,您认为遏制饲料违禁添加剂的使用和药物滥用存在哪些难点?
答:有效控制畜牧养殖业违禁添加剂的使用及药物滥用,在实际落实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这方面既需要相应政策的精准制定与严格执行,也需要公众尤其是养殖户提高对违禁添加剂和药物滥用危害的准确认知。
目前,相关部门加大了对畜牧养殖业的监管力度,大多数企业和养殖户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但仍有部分养殖户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尤其是农村小规模养殖户,养殖专业知识不足,认识也不足,意识不到违禁添加剂和药物滥用带来的危害和使用后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因此,应加强对养殖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普及,使他们提高依法饲养的意识。
问:2015年9月,农业部发布第2292号公告,决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并撤销相关兽药产品批准文号。这一公告被称为养殖行业的“禁抗令”。“禁抗令”出台后,天然植物提取物替代抗生素的需求大幅增加。可否请您谈一谈,目前我国在研制、推广新型饲料添加剂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
答:畜牧养殖过程中,抗生素滥用引发的细菌耐药、动物体内药物残留,以及由此带来的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已成为制约畜牧业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随着“禁抗令”的发布,源于中药资源的提取物饲料添加剂迎来了新机遇。天然植物成分多样、作用广泛、毒副作用低。如素有“植物抗生素”之称的小檗碱,具有抗菌作用明确、使用安全且不易产生耐药性等优势。因此,将天然植物深度开发后作为新型饲料添加剂,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为促进抗生素替代品的开发,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鼓励支持植物源提取物饲料添加剂的研发。目前,新型饲料添加剂研究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进展,众多生产企业开始关注新型饲料添加剂的研究,部分产品已经投入市场。其中包含天然植物来源的饲料添加剂类别,如包含大蒜素的调味和诱食物质类、包含甜菜碱的维生素类饲料添加剂的产量增长势头强劲。
问:您认为,推动天然植物提取物添加剂的规模化利用,还要解决哪些关键问题?
答:尽管目前针对天然植物提取物添加剂的研究已经取得了较大进展,但大规模开发和应用还有许多关键问题,如提取工艺的优化、质量标准的建立及长期毒性分析等需要解决。
从工艺方面来讲,植物提取物的成分较为复杂,提取的难度和成本较高,部分成分很难得到纯品,因此较难进行大范围产业化生产;从产品标准来看,不同品种、不同产地的药材活性成分含量不同,提取质量差异较大。另外,目前关于植物提取物饲料添加剂的功能范围尚未有明确规定,而且由于添加剂需要长期使用,其远期毒性及安全性问题有待进一步明确。
未来,加强新型饲料添加剂的研制和推广,还需要在植物有效成分的提取、分离及作用机理研究等方面加大力度。同时,也需要相关部门制定扶持政策,推进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促进相关产品转化落地。
问:目前,我国对违禁添加剂的管理还有哪些规定?
答:我国高度重视饲料添加剂的监管问题,先后出台了多项规定,以保证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1999年国务院发布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截至目前,已经过四次修订。该条例对动物饲料的生产和经营以及养殖人员对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围绕饲料中违禁药物的实际问题,原农业部相继发布了一系列公告。2001年,原农业部发布《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规定饲料中允许使用的药物添加剂,包括3类,共计115种。原农业部公布的《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中,包括5类违禁药物添加剂。随着新的非法添加药物出现,原农业部公布了《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包括11种违禁药物。此外,相关部门还规定,在食品动物饲料过程中,不得使用原农业部公告的《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中所列的18类兽药及其他化合物。
问:您认为,应如何促进安全、绿色、环保的新型饲料添加剂的研发使用?
答:规范添加剂的使用,同时引导新型饲料添加剂的研发与应用,需要在全社会进行生动、直观的科普,让饲料的生产、经营以及养殖者明确违规使用添加剂应负有的法律责任,明确各种药品添加剂对人体健康以及社会可能产生的危害;加强违禁药品添加剂的监管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举报体系,并升级违禁药品添加剂的检出手段;加大相关基础研究的投入,为我国形成系统的饲料违禁药物添加管理法规提供技术建议。同时,也要加强对肉食品销售市场的监管,维持供需平衡,防止因需求大于供给所产生的利益诱导。
畜牧产品养殖,关乎民生健康。饲料生产企业和养殖单位必须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高度重视饲料和养殖产品质量安全,科学合理地使用饲料药物添加剂,从根本上确保我国饲料产业和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增进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